更新时间:2022.04.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备案。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
下列情形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无资质的施工人挂靠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下的;以及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情形。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范围、建设工期、施工期限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有: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范围、建设工期、施工期限等。
1.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2.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3.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则承包人仍然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如果经验收不合格的,能够修复的,发包人应当支付价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有: 1、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转移风险; 2、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 3、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包括合同条款的审查、文字审查、合法性审查、涉他权利审查等。合同审查应当把握三个原则,第一个是合法有效,第二个是即对自己有利,对方又能够接受;第三个是发生纠纷时不被动。
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有: 1、形式性审查,应当注意对合同格式、内容整性、材料齐备性、主体资格等予以重点审查; 2、实质性审查,应当注意对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合理,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要求,能否达成企业目标等; 3、其他注意事项。
审查商务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审查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否全面真实,以及审查合同是否签字。
合同纠纷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为: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其约定的仲裁地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在地。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