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1、工伤鉴定机构是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进行鉴定,鉴定出来后才知道工伤受伤的情况,然后依法申请足够的赔偿,让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部门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鉴定机构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向该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单位不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一方可以在一年的期限内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