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一旦遇见了“一房多卖”的情况,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房屋产权: 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2、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
购房者防范一房多卖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一房二卖”的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以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如果购房者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处理情况判断: 1、一方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归先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 2、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办理预告登记的,产权归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 3、双方或多方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不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
一房两卖的处理方法是: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优先履行签订在先的合同。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确认已办理过户
“一房两卖”的处理方法是: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优先履行签订在先的合同。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方)。确认已办理过
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的维权: (1)对已经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拥有该房屋所有权;未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2)如果两个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已经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优先,另一购房人可追究
遭遇一房多卖的购房者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所购买房屋还未交付给其他买房者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根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或交付房款的先后顺序要求其交付房屋;如该房屋已经交付给其他购房者并办理过户登记的,就只能向卖房者主张违约责任。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
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纠纷,一般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这种情况下,前买受人无法取得房所有权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的房
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的维权: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