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农民对取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自用建房,而不能行使处分权。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有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根
租赁房屋可以改变使用用途,但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
不可以,属于违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我国法律不禁止对于本集体内符合新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在本集体内部流转宅基地,也不禁止本集体内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但是,本集体的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的。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可以自由买卖。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可以在本村范围内买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1、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 2、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标准; 3、所买卖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 4、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 1、对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可通过纳入本区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户有所居。没有宅基地但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村民,村集体不得再为其提供宅基地; 2、对具备条件且村民有积极性的乡镇、村,相关区可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