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附加合同是否生效根据情况而定。附加合同约定与主合同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后期约定条款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写附条件合同,首先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具有不确定性。
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是否生效需视情况而定: (1)要看合同中是否规定,不能增加手写的条款或者合同条款必须打印。如果没有此类的约定,是可以通过手写的方式增加或修改合同条款的。如果有此类的约定,不可以通过手写的方式增加或修改合同条款; (2)要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有效力的。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生效。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在格式合同中的手写条款,如果双方都认可,自然可以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附加条款,当手写的条款和附加条款内容相冲突时,以手写的条款为准。
视情况而定。只要签订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内容不违法,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就有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未经当事人协商则无效。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有效,法定有效条件有:租赁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附加条款有法律效力。附加条款是指双方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者附加的补充条款,用于扩大或者限制基本条款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有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
合同手写添加条款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订立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也可以采用手写形式。
欠条上写了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