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公司因破产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给补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具体如下: 1、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的依据是《企业破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企业破产对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
1.破产企业员工未发工资,不用签欠条。公司破产,按你所说的理解,是破产清算(即清算完后进行注销,而非破产重整即合并)。如果是破产清算,除破产过程中本身的费用(一般是律师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费用)和共益债务(简要的说就是有利于破产公司的债务)外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应当对员工工资进行清偿。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在公司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职工工资属于第一清偿顺序,只有在职工工资都清偿完毕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能进行下一顺位的清偿。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