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按照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原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也不再存在,因为转租是以原租赁合同为基础的的。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同时,转租的期限需要在原租赁期限内。
出租合同与转租合同并非主从合同,而是因为出租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也就是说,转租合同与出租合同都是独立的合同,转租合同并不必然以出租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
租赁合同单方解除应当通知对方。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
租赁合同单方面解除的情形有: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承租人经合理催告后仍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租赁物毁损、灭失致使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的,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
祖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一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是进行赔偿金。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解除租赁合同如下: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