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如果借名买房后对方不过户,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过户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
借名买房对方不过户的处理方法:借名买房中出名人违反约定不配合借名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借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是义务。借名买房合同应当明确写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应明确约定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属以及出名人协助借名人办理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
对方不配合过户时,有下列解决方式: 1、能公证离婚协议书,通过证明其真实性使得房管局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从而将房产顺利过户。 2、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
在买卖二手房中,不配合过户,要怎么处理,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就可收集相关证据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
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对方仍不配合的,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购房合同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况直接起诉对方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参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凭借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
购车后车主不协助过户,买方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1、如果原业主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通过书,房管局直接过户到你名下。 2、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借款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