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伤请求赔偿的,因为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同,最容易发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可以找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也可以找用工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解散过程中,清算由有股东组成。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说,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注销的,其主体资格已消灭,公司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实际情况决定由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 1、单位会支付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 2、被鉴定人所在的单位会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被鉴定人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在申请时预付鉴定费用。鉴定后发
临时工在单位受伤,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为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三人侵权造成临时工受伤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医疗费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承担,然后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医疗费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一般情况下,超过范围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
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而未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依法购买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