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上下班1小时内受伤是否算工伤要分情况。原则上上下班时间受伤要看原因才能确定是否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上下班半个小时内受伤如果是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导致受伤的,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半个小时内受伤如果是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导致受伤的,属于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正常情况下都算。在上下班途中,只要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构成工伤。但如果是因为本人自己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本人,则不构成工伤了。
上班前1小时内受伤是否算工伤要分情况。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非以上原因的受伤的,很难算是工伤的。
上班路上受伤的,如果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不是的,则不算工伤。
下班路上摔伤不属于工伤。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有: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没有明确时间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要是在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即应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对于工伤需要按照具体法律规定的标准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一般来说,上下班受伤是否算工伤,取决于是否符合以下的工伤认定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