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符合工伤认定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因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能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而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该决定并不能对劳动者受伤的性质进行判断,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是因工受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会将工伤
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是: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企业不交工伤保险的证明应当包括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开始时间、未缴纳工伤保险原因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如果劳动者具有在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的工伤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相关费用由单位来支付。
工伤待遇的适用情况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职工,适用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的适用需要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同时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一致。
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应当在30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也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通过后等伤情稳定再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如用人单位不理赔,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
1.打开社保局管理系统(个人服务网页),进入社保局系统进入注册页面。 2.注册个人详细信息,填写身份信息。 3.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个人电脑号”,社保个人电脑号为9位号码,卡号一般为10位。完成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