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工伤认定机构一般应为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果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则应为用人单位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工伤时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调查核实需要两人及以上的人员共同进行,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入相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不过要保守该单位的商业隐私以及个人隐私,也要为提供信息的
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工伤: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