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2020-04-10 76
普法内容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干嘛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干嘛的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 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2020-08-03 835
  • 上级劳动部门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上级劳动部门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若有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则应要求补正材料。此时,劳动者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2020-01-31 121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有

    为规范劳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在作出处罚

    2020-12-02 201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劳动保险行政部门

    在中国,根据劳动保险制度规定,职工在发生老、病、伤残、生育、死等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退休待遇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

    2022-04-07 15,340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陪护死亡视同

    病人在住院期间临时离开医院回家,陪护在病室突发疾病死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陪护死亡视同工伤,陪护所在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1月8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当庭判决维持劳动保障

    2022-10-22 15,340
  • 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1、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一般不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 2、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3、但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有权查看当事人提交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022-06-25 15,340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的是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劳动监察是代替执法,也可以说是行政部门,其是具体行政行为,劳动仲裁则不是,是准司法机构。

    2022-10-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00:46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1,652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5,669 15,340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23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