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房产纠纷中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 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
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维权如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属于有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维权应该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房屋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的维权: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
遭遇迟延交房购房者维权时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没有按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咨询逾期办证的原因并进行催告沟通,逾期办证届满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纠纷的维权方式有: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产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房产纠纷应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产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遭遇一房多卖的购房者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所购买房屋还未交付给其他买房者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根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或交付房款的先后顺序要求其交付房屋;如该房屋已经交付给其他购房者并办理过户登记的,就只能向卖房者主张违约责任。
购房者个人无法办理他项权,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前往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拿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 2、提交抵押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 3、材料审核通过,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