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与哺乳期的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女职工在哺乳期时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决定续约的,还可以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约的,则续延的期限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
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怀孕女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职工在哺乳期内,公司一般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职工可以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辞退哺乳期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职工双倍的经济补偿。
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哺乳期女职工有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一、
用人单位与哺乳期的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女职工哺乳期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变更。用人单位应书面向女职工提出变更请求,告知女职工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