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2022-04-18 15:0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8回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首先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而产生的争议; 其次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而产生的争议; 再次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而产生的争议; 最后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律师普法更多>>
  •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0.07.04 127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2020.07.14 141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2020.09.23 133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

    2022-04-08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

    2022-03-24 15,340
  • 仲裁委员会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022-03-24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

    2022-04-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仲裁受理范围 01:23
    仲裁受理范围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1,863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01:04
    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向仲裁委员会的申请进行仲裁,之后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需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

    4,543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00:51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原则上是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的申请,这是一般时效; 2、特殊时效:欠薪加在职,时效不受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纠纷又只限于拖欠劳动报酬,就属于欠薪加在职,那么劳动仲裁不受一年

    3,230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