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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的土地进行有偿的出让时(也就是买或者转让),得到这块土地的人就是受让人。这就看上级机关对法律的解读了。一般来说,摘牌时盖的是什么单位的公章,那土地使用证上的所有人也应该是摘牌时的单位。但如果A为B
现在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
如果是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没有土地证,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后到土地资源局自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房屋买卖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的所有权的转让而同时转让。这是因为房地一体,房屋的所有权依赖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同时,土地使用权必须随之转移,否则房屋的所有权即不具有完整的合法性。以前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