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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退房。购房人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在民法典中属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要求开发商退房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否则,应当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才能变更或解除。房价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未签购房合同后房价下跌的处理办法:如果只是交了定金,但是没有预售证,也没有交首付,那么我们还可以再跟开发商协商一下,看看是否可以按照已经降的房价来购买房子;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那么我们就可以要求退定金。如果已经有了预售证并交了首付,那么一般只
一般不能。 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般不认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对限购政策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另有约定外,法院一般会予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
不可以,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6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可以协商按照新的价格购房。没有签订合同,对买卖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原则上是对方可以重新谈判,确定价格。如果签订了合同,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合同将会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
首先,我认为既然商贷已经下来,目前武汉房价上涨较快,你的意愿应该是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当然如果你觉得解除合同,让对方支付20%违约金也可以,比较违约金数额较大;其次,对方以房价波动过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是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权属于守约方,违约方不享有合同解释权,因此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
合同履行完毕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
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此终结。因此,如果想要解除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对于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就不能再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3条以及第94条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