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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期间,如果房东需要出卖房子,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如果租户不愿意继续承租,可以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租户愿意继续租赁,则房屋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租户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这在法律上叫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新
房东将房子买了后新房主不能将租客赶走,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只有,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新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能把租客赶走。
签订购房合同后被收走的,一般是由开发商代为保管,属于正常手续。开发企业应当持购房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不追认该转让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实际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追回该房屋。但如果第三人是属于善意第三人,房屋所有人无法追回该房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租的房子被卖掉,并不会影响租户的居住权,买受人无权要求租户搬离。租户可以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居住到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另外,在法律上,
租的房子被卖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根
租的房子被卖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根
对于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在骗取卖方先履行房屋过户手续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卖方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1、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房管部门,对该房屋提出异议登记,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异议登记或保全措施存续期间,第三人购买该房屋并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的,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继续使用所租赁的房屋。而且,房东出卖房屋的时候,还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这时候,承租人可以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除非房屋的按份
卖房方违约不卖房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有损失的,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