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则具
有法律效力:
1、
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
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形式如下:
(1)亲笔签名。个人合同签订要生效还必须要由签约双方亲笔签名确认,签上名字后就表示签约双方认可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2)写上日期。个人合同签订要生效还必须要由签约双方亲笔写上日期,假如
签订的合同不写日期,这份合同的生效日期就不能确定。所以要想合同生效就必须要写上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
(3)摁上手印。个人合同签订要生效还必须要由签约双方摁上手印。摁上手印是指在签名的名字上摁上手印,这是对签订行为的一个再次确认,而且也是为了预防签名作假,因为指纹是独一无二的,一旦摁上,就是独一无二的。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构成要件不同。
(1)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
a、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
b、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
c、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2、发生时间不同:
(1)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
(2)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
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
(1)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
法律约束力;
(2)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4、法律后果不同:
(1)合同成立主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
合同不成立,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
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2)而无效合同因为在性质上根本违反国家意志,因此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5、法律规则的判断标准不同:
(1)合同成立与否是事实问题,意义在于识别某一个合同是否已经存在、属于哪一类合同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因此依据合同成立的规则只能作出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
(2)而合同生效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意义在于识别某一个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否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因此依据合同生效的规则所作出的判断是价值评价性判断,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情形。
6、性质不同:
(1)合同成立的事实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无关;
(2)而合同生效的事实是由国家意志对当事人的意志作出肯定评价而产生的价值事实。因此,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实质上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与国家意志关系的调整,即通过对合同效力的确认,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纳入国家意志认可的范围,使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