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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一般是有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夫妻共同房产擅自出售,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有效,第三人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的应当为有效,不能以另一方不知情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样的情况可以起诉处理,但是要看实际情形。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根据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善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房屋买受方如属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得到保障,即认定合同有效。 此时如果购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或其配偶无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房屋买受方如属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得到保障,即认定合同有效。 此时如果购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或其配偶无
这样的情况可以起诉处理,但是要看实际情形。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根据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善
夫妻一方抵押夫妻共同房产,该抵押行为无效,但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行为有效。因此,夫妻一方抵押共同房产,应当在对方同意或可视为同意的情形下进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的,不影响出卖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一方出卖共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