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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最高人民法院对债权转让的解释是: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可以认定恶意逃避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
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保证中保证责任的起算点是“不特定的债权确定后”,即以不特定的债权确定之日作为最高额保证的债权额的决算期。决算期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最高额保证
最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212号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表明,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也就是说,虽然原债权人
1、要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可以通过判断其是否是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并且因此导致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
债权债务转让的前提是,要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的可以转让的债权,且双方都未曾约定过不得转让该债权。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可以向个人和社会进行合法的储蓄、贷款、理财等金融类服务,也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债务进行合法转让。银行转让的债权必须转让的债权不违反
通常情况下,资金划转基本上是在工商办理完股权变更手续后进行的。确认股权部分是否实际支付或认购,股权中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投资。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制作评估报告,评估具体的知识产权数量后计算转让金额。还要书写股权转让协议书,在合同中应该写明交易的价
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可以从以下的角度出发: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就可以自由决定协议的履行是否需要继续进行下去。其次,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约定了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的事由,在合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