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如果合同无效,买方没有过错,卖方有过错,则卖方应返还财产(包括收取的定金)给买方并应当赔偿买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
合同撤销订金应当返还,因为订金是由于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合同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后,行为人应当予以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如果特有原因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行为与应当折价补偿。
没签合同前的,定金是否该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定金是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订金可退。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2、定金不退。买房人给付的定金在总额的20%以内的,在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返
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它责任的可
签订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不想买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就是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
认购合同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
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一般是不退的。这是因为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房款和交付房屋的义务,定金直接折作房款,在房款总额中予以扣除。而如果买方在签完购房合同后后悔了,由于之前卖方为了与买方签订合同付出了不少时间和金钱成本
首先,如果是由于购房者本人的原因,签订认购书也交了定金之后,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订立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么作为购房者属于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其次,如果是由于不能够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那么作为开发
签订合同是定金。订金我国法律目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属于约定俗称的产物。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