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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房屋单方抵押后没钱还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以拍卖、变卖房屋取得的价款清偿债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在民法典规定中,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主要是用于抵押的财产性质不同,具体而言,民法典对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因此这些都是属于可以进行抵押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权利。而担保物权的作用
1、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债务人没有钱还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房屋,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1、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债务人没有钱还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房屋,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1、民法典规定,借钱抵押房屋的,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民法典规定,贷款人还不了贷款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通过拍卖、折价等方式处理房屋,所得款项优先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房屋抵押权以登记为取得条件。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不影响有效的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如下途径维权: 1、正常行使抵押权; 2、协商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其它担保; 3、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
房产抵押的办理如下: 1、提交所需证件。房产抵押需要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抵押合同原件; (4)授权委托书; (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由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6)借款人
借钱给别人,别人却没有按时偿还借款。此时,债权人应采取合法的方式追回借款,而妥当的做法如下: 1、可以采取协商沟通的方式,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追回借款; 2、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追回借款,如果债务人逾期不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