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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有下列风险: 1、不能落户风险。法拍房在出售的时候,可能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去,而购房者在购买法拍房之后,可能就会存在不能落户的风险。 2、无法马上入住的风险。因为法拍房可能存在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情况。 有下列问题需要注意: 1、
1、容易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有的房子可能存在其他债权人,如被抵押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2、其次,买房人看房不方便,法院通常只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很可能会碰到存在瑕疵的房产,并且所有税费均要买家承担。
1、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 2、房屋质量没保障。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 3、可能有拖欠的水电物
近几年来,随着各地尤其是众多一二线城市出台限购政策,不限购的法拍房不断升温,交易数量大幅增长。但是,要注意不能落户风险以及无法马上入住的风险。因为法拍房可能存在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去以及租赁在前、抵
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难以确定。在执行相关案件时,法院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办理房产证的信息; 二、房屋质量无保证。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时,通常只简单描述明显缺陷; 3、可能有拖欠的水电物业费或租赁期。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就是我们所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