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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一般是不可以买卖的,买卖小产权房存在很多风险,具体如下: 1、无法办理房产证、产权证; 2、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 3、小产权房交易难; 4、迁补偿难,质量没保证;等等。
购买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隐患是: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很难拿到全额拆迁补偿;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抵押流转。
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 2、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 小产权房承担的风险: 一、缺少“五证”。 二、拆迁难补偿。 三、质量难保证。 四、配套不完善。 五、遗赠也麻烦。 六、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买小产权房容易产生的纠纷具体如下: 1、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2、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和继承等权利; 3、房产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