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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文凭应聘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用假文凭应聘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2021-02-10 94
普法内容
用假文凭应聘如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使用假文凭应聘属于欺诈行为,因一方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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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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