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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 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 4、开发商未经有关
交房时开发商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证件,可以拒绝收房。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
商品房不管几年都可以买卖。法律对商品房买卖并没有年限的限制,随时都可以对外出售。买房子手续如下: 1、审查开发商。审查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
(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4)出现法律规定
验收资料不全,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
开发商出售安置房,你应该查一下有开发商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如果没有,他是不可能出售给你们商品房的。 出售安置房,你们可以拒签协议。 根据最高院的解释: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没有任何原因就延迟交楼,在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才交房的; 3、没有得到批准,开发商就对房屋结构和约定的配套环境进行改变的; 4、开发商经批准对房屋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加名字要看买房在哪一个阶段。具体需要区分向政府部门备案前或者向政府部门备案后两个阶段。如果在订立合同之后,尚未办理备案登记和银行抵押贷款,此时合同尚未向政府部门备案,主体仍未确定,当事人可以和开发商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需要担保人。担保的目的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实现所设立的,是为了增加自身的履约能力。以借款合同为例子,借款合同中设立担保人是为了当债务人无法还款时,担保人可以承担还款义务,维护借款人的权利。然而《商品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