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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取得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
对于分割正在还贷的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所以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
一般而言,没有不可买卖的房产,除非有特定限制或存在产权纠纷。自然,没还完贷款的房子也可以买卖。可以自行还清放款,也可以与买方签订合同,预付房子全款用于清欠银行贷款。此外,还可以通过公证机构、担保公司或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手续等方式进行房屋过户
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原因在于,虽然产权
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
首先,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销除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但是房本还没发放下来,双方就因为感情破裂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这时候人民法院就很有可能会对房产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需要办理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因此,房子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共有三种,在离婚时分割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具体的分割方法需要按照房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房子属于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比如说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那么在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予以确认的,只会对房屋的使用权暂时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