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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 借名买房是借名人与登记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实践中根据所买房屋的性质,会存在不同风险。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 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 2.
1.签订借名买房合同需言明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借名买房人控制买房手续材料、留存足够的证据。出资的原始凭证,如存折、购房发票等,务必保存好。这样一旦名义产权人对借名买房合同的约定反悔,借名买房人就可以凭借足够的证据证
有下列风险: 1.名义产权人反悔。被借名买房的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会很困难。 2.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
防范借名购房的法律风险:双方要签订协议,协议上写明了房款是由我来支付,并明确了房产的最终归属权,应该不存在产生纠纷的问题,即便万一对方反悔,还可以通过协议,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风险。 借名买房一般都发生在熟人、恋人、亲人之间,也有的是恋人之间,理由多半是为了避税、没有购房资格等等。不能因为彼此相熟,就随意借名。借名买房这个行为,其实对借名双方都会造成一定,除了将来过户登记
1、如果借名购房后,登记权利人反悔,即使当事人留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也为其自身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如果登记权利人擅自出售房屋,交易相对方为善意且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出资
一、弄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 如果所要购买的房屋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最好不要购买,以免发生纠纷,造成房钱两空。 二、签订“借名买房合同”需言明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明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