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承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
民法典承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

民法典承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

2021-01-17 324
普法内容
确认事实收养关系应当符合《民法典》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条件,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2012年后收养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2012年后收养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档案等材料。 (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

    2021-01-09 100
  • 民法律的事实扶养关系的继承权问题
    民法律的事实扶养关系的继承权问题

    事实扶养关系一般不继承。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可通过遗嘱继承,如在此范围外,当事人原则上是无权继承的。但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

    2022-05-12 62
  • 认定收养关系必须要事实吗
    认定收养关系必须要事实吗

    在我国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有时效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事实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但是没有办理收

    2021-01-30 70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收养不承认

    《民法典》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而民法典对事实收养没有作出规定,只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

    2023-08-05 15,340
  • 事实婚姻,民法可否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中国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一般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本质要求,尚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

    2021-11-24 15,340
  • 民法通则事实扶养关系的继承

    法律上没有“事实扶养关系”的说法。如果不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是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又没有被继承人的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让自己继承,那么就无权继

    2022-06-23 15,340
  • 如何认定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事实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

    2022-07-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法院怎样认定承揽关系 01:47
    法院怎样认定承揽关系

    承揽关系的认定要看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其含义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完成工作后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时给付给承揽人一定报酬的关系。承揽合同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承

    3,606 15,340
  • 民法典相邻关系 00:56
    民法典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如下: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不动

    3,677 15,340
  • 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01:20
    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并未直接指出房产继承这一种继承方式。民法典主要规定了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但是关于房产继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主要的法律条文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下来的个人

    2,903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