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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的应当为有效,不能以另一方不知情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有效,第三人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一般无效,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的可以收回房权;未经房屋按份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对自有份额有效,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1、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登记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
1、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登记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 1.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 2.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判断该买卖
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房屋,另一方不能要求善意购买房屋的人返还房屋,只能向一方主张损害赔偿。由于购买该房屋的人已经支付了合理的房价,构成了善意取得,因此不能主张返还该房屋。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房屋需要出售,具体出售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首先,如果在世一方为死者的唯一继承人的,在继承房屋一半所有权后,只需要带上有关材料、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
夫妻一方抵押夫妻共同房产,该抵押行为无效,但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行为有效。因此,夫妻一方抵押共同房产,应当在对方同意或可视为同意的情形下进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