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应该怎么了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0:11:27 354 人看过

要约收购如果批复通过,可以进入要约程序。公告要约开启,就可以进行申报。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一、非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为:1、各当事人之间协商,订立收购协议;2、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4、申请办理收购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收购公司的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和法律程序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程序如下:1、签署收购意向书;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3、发出收购要约,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4、在收购期限内,采取要约规定的形式和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三、独立董事比例标准是什么

(1)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1/2以上的比例;

(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1/3为独立董事,但管理层收购中的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超过1/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购房定金收据金额错了应该怎么办
    针对此种情况,即当原始收据不慎遗失或者存在错误时,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补救:首先,对原有的收据予以废弃处理;其次,通过重新开具新的收据来替代旧的收据。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新的收据具有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等标记,以证明该交易已被确认和认可。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当当事人使用合同书这一形式来签订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均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者按下指纹之时起,合同便正式生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在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者按下指纹之前,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其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则表示接受,那么此时,即使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此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此类合同的形式作出了强制性要求,或者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实际上并未遵守这一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其主要义务,并且得到了另一
    2024-05-05
    158人看过
  • 购房前应该要了解什么
    1、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如果你购买的是商品房,首先就应该对开发商的情况进行了解,包括资质等级、信誉情况、有无重大违约记录等,由于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是与其资金、专业人员和经营业绩相联系的,建议你最好选择一、二级资质企业开发的商品房。2、房地产的所有权属于谁在这里你要注意的是,房地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并不意味着该房地产只归一个人所有,还很有可能是多人共有,如果该房屋要进行售卖,该房屋的共有人必须一致同意转让才可以。要记住,只有权利人才有权转让房地产,特别是二手房交易,因此,购房前务必要了解房地产的权利人。3、房地产的抵押状况在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可能会为了筹集资金,用正在建设中的工程抵押贷款,如果开发商不按时还贷,抵押权人就依法享有处分抵押物而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你如果购买的是未解除抵押的商品房,就会存在很大风险,所以在购房前应向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查询房地产抵押登记状况。4、房地产的
    2023-03-03
    476人看过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内容是什么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要约收购的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3、
    2024-03-28
    259人看过
  • 全面要约收购和部分要约收购
    全面要约收购是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一、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二、部分要约操作是如何的(一)、预受要约申报1、收购方刊登《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流通股东有权
    2023-03-20
    270人看过
  • 收购公司流程应该怎么走
    公司收购流程这么走:1、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5、签订收购协议;6、后续变更手续办理。公司收购公司流程公司收购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
    2023-07-27
    403人看过
  • 该要约收购的期限是多长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收购要约期间能重组吗依据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的,在要约收购期间是可以进行重组的,收购方需要提交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
    2023-07-10
    431人看过
  • 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什么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什么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1.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3.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4.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5.收购价格6.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7.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8.收购期限二、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一般要求(1)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2)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3)收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
    2023-06-12
    413人看过
  • 要约收购应当注意的规制
    要约收购的注意事项:(一)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二)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预售的股份。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布本次收购的结果。(三)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
    2023-03-26
    451人看过
  • 什么是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有如下效力:1、在要约收购期间,禁止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禁止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但有法定情形的除外;3、体现希望与他人订立收购合同的意思表示;4、其他效力。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1、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以下简称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3、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4、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
    2023-08-12
    407人看过
  • 收购人应确定要约收购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购人应确定要约收购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要约收购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二)要约收购未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特殊情况下需要对上述价格确定原则作调整执行的,收购人应当事先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收购人提出的收购价格显失公平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其作出调整。二、给对方发送合同文本是要约吗向对方发送合同文本是不是要约,要依据合同文本的内容而定,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就是属于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2023-05-06
    447人看过
  • 我们被公司收购了,应该怎么赔偿原股东
    企业收购意味着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收购是企业资本管理的一种形式,会对被收购企业的员工和股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收购的类型:一是收购部分股东的股权。对于被收购的股东来说,公司被收购意味着其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与公司有关;未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为公司股东。二是全部收购公司股份,收购意味着所有原股东转让股份,原股东不再具备股东资格。同时,公司收购后,原股东的原股份可以变现。至于具体的分割方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公司章程办理。如无约定,按持股比例分割。但是在分割之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费用等。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了有什么好处1.对被并购的企业来讲是注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对并购方来讲是扩大企业规模,缩短投资回报周期。3.对中小投资者来讲等于弃暗投明。4.对整个行业来讲,优化资源配置。5.对普通员工来讲,工作环境以及待遇都是很大的改善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8-08
    123人看过
  • 二重要约收购怎么操作
    一、预受要约申报1、收购方刊登《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如下操作:①正常买卖交易;被收购公司不停牌,可以正常转托管②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要约申报,申报确认后不能卖出③预受要约申报确认后如须卖出,应解除预受要约后再卖出3、只要没有成功申报要约收购,可以正常转出二、要约收购生效1、如果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成立(预受要约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则被收购的股票将不再满足上市条件,公司将履行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程序;如果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无法满足,则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股东预受要约申报的股份将自动解除临时保管,可进行正常交易。2、被收购股票终止上市后,未接受要约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股票将无法在深证交所交易,该等股票的流动性及交易的便利性较之以前将大为降低。3、在等待期间,即股票不再挂牌交易,还没有开始余-股要约收购,停止办理正常转出申请。4、要约已经生效,被收购股票停牌。开
    2023-04-14
    311人看过
  • 强制性要约收购期满的结果
    强制性要约收购期满的结果强制性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必须及时刊登公告,报告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已预受的股票数量及其在要约期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股票数量,并据此认定本次收购的结果。总体而言,收购期满不外乎以下两种结果:(一)收购失败即收购期满后,收购人持有的股份数未能达到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50%。对于收购失败后能否再次发出新的要约,或者需要间隔多长时间才能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各国法律规定不一。我国《证券法》对收购失败的情形未作规定,但《股票条例》第51条第1款规定,收购失败后“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二)收购成功即收购期满后,收购人持有的股份数达到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50%以上。收购成功可能引发以下几种情况:1.目标公司终止上市。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
    2023-02-15
    370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主要内容以及要约收购失败
    一、要约收购失败的法律规制:要约收购失败一般来说是指收购要约期满,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0%,法律对收购失败的规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收购失败者有义务返还受要约人已承诺售出的股票,承诺人有权撤销承诺。2、禁止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再次发起收购。收购失败说明收购人资金不足缺乏实力,或表明了目标公司股东对收购者的不信任,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发起收购。二、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
    2023-06-01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免费要约收购失败了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 1、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以下简称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3、我国《证券法》第9
    • 怎么接受要约收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9
      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种类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会被收购该公司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为目的而取得该公司股份的行为。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
    • 应该怎么解释公司收购,怎样收购?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7
      一、收购大致就那么几种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进行组合也可以用比较创新的方式进行收购。 1、按收购方的出资形式分类:以现金收购、以股权收购、以资产(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收购; 2、按被收购资产的形式分类:收购被收购方的、收购被收购方的资产(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无形资产……)二、从上面的分类看,收购当然不只采取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还可以用现金收购。三、正
    •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怎么办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一条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