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所有权确认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04:08 122 人看过

确认合同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确认为非财产案件,按件数收费。

(一)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100元。

依据是:《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如果房屋权属确认后、分割房产时:属于涉及财产案件,应按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用。

3、诉讼分为三类:一是给付之诉;二是确认之诉;三是变更之诉.侵权案件虽也有属于确认之诉,但因为涉及侵权赔偿的给付问题,《诉讼费交纳办法》特别规定为涉财案件,按标的额收取诉讼费,但房屋仅是权属确认时,应不属于涉及财产给付的财产案件。

由此可见,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按照非财产案件收取诉讼费;既要求返还财产又要求赔偿损失的,以当事人的请求为争议标的,分别计算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支付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各类诉讼请求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它对非财产案件和财产案件进行了划分,但没有按照确认诉讼、支付诉讼和变更诉讼进行分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房屋物权确认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_100元。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4、如果房屋权属确认后、分割房产时:属于涉及财产案件,应按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用。5、诉讼分为三类:①、给付之诉;②确认之诉;③变更之诉.侵权案件虽也有属于确认之诉,但因为涉及侵权赔偿的给付问题,《诉讼
    2023-06-17
    489人看过
  • 公司解散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
    2023-04-07
    137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争议诉讼应依照确认之诉按件收费
    在将破产债权争议诉讼的性质确定为确认之诉之后,其诉讼收费标准自然也就应当得以确定,即应依照确认之诉按件收费,而不能依照给付之诉按诉讼标的数额收费。由于对破产债权争议诉讼的性质存在模糊认识,在目前的审判实务中,法院对该诉讼的收费标准并不统一,有的按照确认之诉收费,有的按照给付之诉收费,有的按照给付之诉减半收费,也有的以该项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预计可能得到的分配数额为标的按照给付之诉收费,为此还有人建议规定收费的最高限额,具体做法不一。笔者认为,对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按照给付之诉收费(包括变通性的收费)是不妥的。第一,不符合法理,不符合诉讼的实际法律性质。第二,不能合理地适应实际情况。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通常是得不到足额清偿的,甚至可能得不到清偿。对破产债权争议诉讼以债权的名义债额为标准按照给付之诉收费,会造成诉讼当事人过重的负担,甚至出现诉讼收费数额超过债权人可能得到的破产分配额的不合理现象,
    2023-03-08
    171人看过
  • 确认之诉侵权之诉还是合同纠纷
    原始股投资者主张权利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不同的投资者可能有不同的诉讼请求。有的投资者可能是要求确认其股东的地位,向法院提起一个确认之诉;有的投资者可能会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返还投资款;有的发行公司存在回购的承诺,或者是分红的承诺,投资者可能要求公司履行承诺,这种承诺作为一种双方达成的协议,也不能说它是无效的。面对不同的诉讼请求法院怎么判决?如果确认投资者的股东地位或者判决公司履行回购承诺和分红承诺,意味着承认股份转让是有效的;如果判决公司侵权,又意味着转让是无效的。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时,法院可能遇到这样的矛盾,需要通过细则加以明确。第二个问题,就是债券转为股权的情形,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精神。公司最初没有发行股票,而是发行了债券,每个月给投资者一定的利息,到了一定时间没有办法继续支付利息,债券全部转成了股票,这种情况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也值得探讨。最后一个问题是,法院可能因为不确
    2023-06-08
    110人看过
  • 谁应承担确认船舶所有权诉讼的诉讼费用
    1、船舶所有权确认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提起船舶所有权确认诉讼的,诉讼费用由原告先行支付,败诉方在法院判决后承担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一方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在诉讼标的物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九条海事案件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承担:(一)申请诉前海事请求保全或者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上述费用可以计入诉讼请求;(二)申请诉前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三)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发生的合理费用(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费,债权登记赔偿申请和催交船舶优先权案件申请,由申请人承担;(五)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催交船
    2023-05-02
    412人看过
  • 提出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无效诉讼的诉讼费该如何收取?
    一、提出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无效诉讼的诉讼费该如何收取?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应当确认为非财产案件,按件数收费,而不能以合同之标的以财产案件收费。理由如下:第一,诉讼标的不是合同标的。诉讼费收取是以诉讼标的为基础。单独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是确认之诉之中的债权的确认,其诉讼标的是合同行为的效力,而不是财产给付之诉,双方争议的标的,并非财产利益的增减,而是民事行为是否合法。第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但这是合同无效所带来的后果,其请求权属于当事人之独自的诉讼权利,即应当由当事人自主,法院不得主动判决。因为当事人是可以放弃其权利的。如果当事人在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同时提出了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则这一请求构成财产给付之诉,应按其所主张之请求数额收取诉讼费。如果当事人只是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而法院按照合同之标的收取诉讼费,无疑是侵犯了当事
    2023-04-13
    81人看过
  • 民法典所有权确认之诉能否上诉
    一、民法典所有权确认之诉能否上诉人民法院对所有权确认之诉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二、到法院确权诉讼要什么程序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
    2023-04-13
    313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认诉讼申请
    民事起诉状范本原告:重庆某物业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某小区5幢2-1号;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联系电话:……。被告:张某,男,42岁,身份证号……;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某小区巷55号3单元6-2号。联系电话:……。诉讼请求:确认渝中区'某小区巷3单元6-2号'房屋产权属于原告所有(暂定价58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张某系原告某某片区工程项目中的拆迁户。被告张某居住于渝中区'某小区巷55号3单元6-2号'房屋,系由于重庆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办室(简称'拆迁办')对原告某某片区工程项目中拆迁户的拆迁安置。'拆迁办'于1997年12月23日将被告张某安置入住于'某小区巷'55号3单元6-2号房屋。被告张某被安置于渝中区'某小区巷55号3单元6-2号'房屋以后,发生了此房屋被买卖的情形。原告购买了此房屋,原告购买此房屋时是以被告张某的名义购买,原告并以被告张某的名义支付了全
    2023-07-06
    344人看过
  • 公司股权所有权确认之诉的种类
    1、根据诉讼意图可分为善意之诉、恶意之诉。善意之诉是指原告按其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比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吸收原告为股东,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而公司债权人却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此类诉讼,应当遵循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恶意之诉,是指原告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2、根据法律关系可分为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内部关系包括: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外部关系包括:因增资扩股引起的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
    2023-04-16
    428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认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
    房屋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拆迁房屋确权流程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
    2023-07-02
    319人看过
  • 收取诉讼费是确认房屋价值诉讼费标的额度吗?
    是的;诉讼标的额一般就是诉讼标的物的价值大小,它是法律收取诉讼费的计算基准。比如上面说的情况,假设这套房屋的市售价格是300万元,则该案的诉讼标的额就是300万元。一、诉讼费申请费标准(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
    2023-03-22
    460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能否确认所有权
    执行异议之诉不能确认物权,执行异议之诉是对人民法院执行异议裁定有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止执行吗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法律明确规定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因此,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有可能继续进行执行。二、解散公司股东异议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一般而言,异议股东就是对股东大会股权决策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股东,那么股东异议权的行使方式如下:1、确立异议股东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介入诉讼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到诉讼中来提出主张,这种诉求的主旨在于改变公司股东组成或治理模式,使得存续公司以新的架构得以继续经营,维护异议股东的现存利益和期待利益。2、异议权提起的时
    2023-03-22
    331人看过
  • 股东注销之诉怎么收诉讼费
    股东注销之诉属于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诉讼费。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应该从公司财产里出具,这一部分不属于股东应该缴纳的费用,当然,股东自愿缴纳的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023-04-15
    484人看过
  • 法院怎么收房屋确权诉讼费?
    一般来说,按照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房屋确权诉讼费的收费适用有两种做法,一是按件收费,二是按标的额收费。但是具体采取哪种标准,要看当地的法院实际做法和具体情况。此外,还要看房屋确权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性质。一、房屋确权不涉及财产案件:按件收费,每件50~100元这类的房屋确权案件,没有涉及到财产给付,当事人就只提出了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属于单纯的确认之诉,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每件收取50~100元。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涉及离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非财产案件,每件案件交纳50元至100元的案件受理费。二、房屋确权涉及财产案件:按标的额收费如果房屋确权涉及财产给付,如房屋的权属确认后、分割房产时,这时就属于涉及财产案件,应按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用。这类的侵权案件虽然也有属于确认之
    2023-06-10
    49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确认份额之诉诉讼标的额是怎么收取诉讼费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2
      确认份额之诉诉讼标的额要收取诉讼费只要超过1万,一般就只会纳缴50元的诉讼费,一般确认的份额越大所承担的诉讼费就会越多,诉讼标的也是案件不可缺少的要件之一,这样才能更好的让法律进行收理。
    • 确认债权之诉怎样交诉讼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要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就必须首先进行债权申报。针对债权申报,企业破产法规定了法定期限。《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进行审查后,可能会认为申报人的申报依据不足而不予认定。申报人对管理人的不予认定有异议的,
    • 房屋权属确认怎样收取诉讼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1、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_100元。依据是:《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 集资房确认所有权怎么算诉讼费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03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如何确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应依照确认之诉按件收费,而不能依照给付之诉按诉讼标的数额收费。 从规则角度讲,第一,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未经债权确认程序不得提起对破产债权的确认诉讼。有的债权人尚未经债权确认程序对其债权作出认定就提起诉讼,这是不允许的,法院对此种起诉不应受理。第二,对破产程序启动前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债权争议,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在审查债权时认为其债权应予确认的,应告知债权人确认结果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