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1 18:42:16 324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具体规定,如《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方面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最高司法解释的第三条来看,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方等机构,从使用住宅小区的广大业主拥有的共用部分而获取的利润,被视为住宅小区全体住户共同享有的公共收益。

在这部分利润中,可以支取适当比例用以支付必要的运营成本后,剩余的财富应归全体住房者共享。

此外,对于经营活动的收益进行有效分配的问题,上述法规同样提及,根据预先制定的协议来决定费用的分担与收益的分配方法;

如果有协议但内容模糊不清,则依据业主各自所拥有的专有部分的占地面积比例来决定。

再者,对于业主共享的权益范围,除包含建筑规划内的主要交通道路(除非该道路是属于城市公共交通的道路)、绿化区域(不包括pblic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为私人所有的绿地)外,还包括停车场、功能室、电梯、公共通行空间、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等其他公共设施,车辆停车位,以及其他并非为业主专用的部分,亦不是城市公用部分,也不属于其他权利人所有的设施等等。

至于具体的权益归属,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小区公共收益的用途
    法律综合知识
    一、小区公共收益的用途小区公共收益的用途如下:1.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有一些老旧小区,它的设施老旧程度的确比较大,在专项维修资金里可能确实有缺口,这些钱,其实可以用来补缺口;2.如果在没有缺口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其他方式的使用,包括分红。二、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如小区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是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在小区业主使用时,会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这笔钱也应该是属于公共收益。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如,在一些宽带、通信公司进驻小区时,如果缴纳了费用,这笔费用也属于公共益。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现在小区有一些自制售水机,如果在这些售水机进驻时,也缴纳了管理费,那么费用应该属于公共收益。8.物业管
    2023-08-20
    454人看过
  •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也是属于小区居民共有的吗
    会所产权属开发商则经营收益归其所有会所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收益。这笔收益归谁所有呢?一般而言,开发商为了提高楼盘的品质和档次,顺应商品住宅消费市场的热点,往往愿意在投资中增加这类设施的投入。在目前商品房销售普遍以建筑面积计价的情况下,购房人所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保护购房人利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避免开发商在建筑面积测算方面侵害购房人的利益,政府制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共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明确规定会所这样的经营性商业用房不得参加公共建筑面积分摊。判断房产权属最根本的依据是房产权属证明。由于会所的面积不列入业主所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中,因此业主所享有的产权证中也就不包含会所的所有权。会所的所有权一般是在开发商的名下。根据《民法典》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当会所建筑本身的产权归属开发商后,会所的所有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可以行使经
    2023-06-13
    457人看过
  • 小区有哪些公共利益?
    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在当代社会,在小区公共利益这个方面的话,可能很多的业主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所以导致自己的权益就没有办法维护,有很多的小区内部电梯都是贴小广告,这种小广告所带来的收益行为被某些业主所独吞。这是不合理的,应该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小区业主自治的问题有哪些1、业主自治中,管理主体角色定位不准业主对其所有的建筑物具有支配权及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具有排他性。站在物权的角度来看,物业管理制度维护了属于业主所有的财产等,彰显了物权的价值。对物业管理的必要性,以及用什么方法来进行管理,管理的主体是谁,完全取决于广大业主。因此,广大业主才是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物业公司在物业
    2023-08-18
    364人看过
  • 物业法对小区公共收益的规定
    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对此作出了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利用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就是小区公共收益。比如电梯轿厢广告收入、外墙及灯箱广告收入、公共停车场收入、小区其他配套设施收入等。一、筹集建筑物维修资金是否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筹集建筑物维修资金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二、业主委员会
    2023-03-28
    77人看过
  • 小区停车场收益属于谁的
    小区内停车位的收费收益归谁按车位产权确定。一般路面停车位除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外,其它收益应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自有产权的停车位,没有公共收益,拥有停车位产权的业主所缴费的停车位物业费或管理费归对车辆进行管理的物业公司所有。一、地下人防车位物业是否有权出租地下人防车位物业没有权出租。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体建筑来说,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二、门面房门口停车收费合理吗不合理。物业收了费就要提供车位。建议先找业委会,由业委会出面提出整改,无效果的话由业委会找物业管理处的上级公司,上级公司仍不作为的情况下可以找社区或房管局物管科。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私家车的数量迅猛增长,造成小区车位车库的数量捉襟见肘。供需的不平衡及
    2023-03-20
    371人看过
  • 有哪些权益是属于业主的?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等等。维护业主权益,充分发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治工作,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原则,及时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入住率达50%以上时,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配合、协助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实际入住率不到50%,但已实施物业管理满两年的,由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商定成立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
    2023-07-12
    148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利益
    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小区公共利益分配是可以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每个物业小区
    2023-06-29
    140人看过
  • 小区的公共收益包含哪些,归谁所有
    小区公共收益一般是指小区公共区域内有投放广告或是获得收益:1、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桥厢广告、户外广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7、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利用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就是小区公共收益。律师补充:因为在经营管理业主共有部分的时候,会支出相应的管理成本。比如额外聘请人工的费用、购买停车场收费系统和相关设备的费用、共有部分的维修和养护费用等,这些费用支出就是合理成本,在扣除这部分开支后,公共收益的剩余部分才是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在管理公共收益时,一定要做到依法依规、清晰透明。擅自处分业主所有的公共部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由
    2023-05-06
    475人看过
  • 小区停车不收费是否属业主权益
    小区停车不收费属业主权益。业主在小区内停车是不应该收取费用的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7-27
    352人看过
  • 小区共用部位租金收益权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吗?
    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权将小区内共用部位出租收取租金。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可以享有对物业共用部位的处分权,但前提条件是应该得到业主大会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浅谈物业服务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其企业风险一般来自于内部管理缺陷和外部经营风险。在内部管理缺陷方面,应该是管理制度制订有瑕疵或者不足。如未建立人力资源职业道德意识的监控制度。导致企业员工在操守上执行力度不够,公司利益往往在不自觉中遭受侵害。由于缺少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员工职业素质、道德规范少了衡量的尺度,员工忠诚度和尽职力不能提升到企业渴望的高度。应对物业管理企业外部经营风险,首先应摈弃管理服务项目上人浮于事现象。解决的要津是本着质价相符的原则,以不低于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为前提,对
    2023-07-08
    44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会导致小区业主共同利益
    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业主可以请业委会出面处理,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业委会无法解决问题的,其他业主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一、如何废除业委会主任要罢免业委会委员或主任,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提议或者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话,个别业主要求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提议将不被采纳,这是为了防止少数业主干扰小区管理,维护小区安定团结的局面考虑的。二、小区公共地方被占用去哪里投诉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得侵占,如果个别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三、业主以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该怎么办业主以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处理:1
    2023-06-25
    111人看过
  • 小区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吗
    一、小区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吗本社区地下停车位乃由开发商依据相关法规而建之物业配套设施,实际上并不构成独立的建筑体,本质上则属于土地使用权范畴,故无法进行所有权登记。一旦开发商将商品房售予各业主,则在建筑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即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地下停车位所享有的权益,应视为该附属设施的一部分,归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并无二致。《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二、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有权出租吗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没有权利出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地面车位是在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上,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未经业主授权无权单独出租。《
    2024-03-29
    249人看过
  • 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
    一、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二、小区的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做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024-01-27
    427人看过
  • 地库属于业主公共区域吗
    关于地下停车空间是否归属业主共同拥有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此物业具体的所有权结构以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普遍而言,地下停车场所享有的使用权应当归属于所有业主所共有,但是否如此这具体还需依照地下停车空间的所有权证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明确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4-05-11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小区停车费属于公共收益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5-05
      小区停车费属于公共收益。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
    • 小区内属于业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3
      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比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假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 小区公共土地是否属于业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3
      律师解答 小区公共土地属于全体业主,在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对其进行处置。此外,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家庭经济小区涉及哪些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的权利,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
    • 小区内区内两项属于业主共有的哪些部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7
      小区内以下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