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撤销权含义是什么,行使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17:21:22 333 人看过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审判实践中,无论赠与人是否提出行使哪一种撤销权,人民法院均应搞清赠与人应当行使何种撤销权。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撤销权,还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1、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因为赠与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物权转移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2、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行使该项权利的要件是,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受赠人只要符合下列一种情形即可行使撤销权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要具备前述三项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证明,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从这两种撤销权的条件可以看出,依法成立的法定撤销权,可以包含任意撤销权,而任意撤销权则不包含法定撤销权。

(三)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后果是,生效的赠与合同从此失去效力(但已经履行部分有效),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后果是,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而且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在赠与物的物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受赠人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我国《民法典》第658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民法典》第658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体而言,对于动产,需在交付之前撤销:对于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需在登记之前撤销。若赠与标的物已为交付或登记,不得撤销;若标的物一部已交付或登记,则仅得就未交付或登记部分为撤销,已交付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对赠与物须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始得移转所有权者,如赠与人已为交付但未为登记或已为登记但未为实际交付赠与物时,赠与人可否任意
    2023-02-28
    396人看过
  • 撤销权含义是什么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有哪些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二、债务人转移财产,我该怎么办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2023-03-08
    100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法院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2、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3、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和解协议;4、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企业破产时债权与股权的清偿顺序是最后的,但债权人的债权要由于股权,股东利益是最后分配的。在我国企业破产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的,并不是债权人所占债权比例多就能够优先得到清偿,此时我们一定要及时的
    2023-07-04
    212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约定的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决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要件包括三个方面:1。申请人主观上应当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申请人的“一般过失”在此被排除在外,因为申请人不是专业保险人,不了解保险专业知识以及保险人。他们不能被要求履行像保险人这样的好托管人的注意义务。他们只需要履行普通人的注意义务。申请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存在虚报、漏报、隐瞒的情形。换句话说,保险人终止合同的权利是针对申请人的虚假通知。投保人的不真实通知必须影响保险人是否签订保险合同或确定保险费率的决定。也就是说,“足以改变或减少保险人对风险的估计”。“充分变更”是指如果申请人如实陈述,保险人将拒绝承保;“足以减少”意味着如果投保人如实陈述,保险人将收取更高的保费。如果保险人因投保
    2023-05-07
    179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二、公益赠与债的撤销权有哪些规定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不可以行使。该笔赠与是公益性质的,债权人不能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该危害债权的行为,是指在客观结果上将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因而妨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对于非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因与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无关,债权人不得为撤销权。三、债权债务撤销权的有关规定有哪些债权债务撤销权的有关规定如下: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023-06-20
    433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撤销权是单方面的权利,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再支持其行使撤销的权利。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
    2023-07-10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任意撤销权含义是什么,行使条件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1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任意撤销权含义是什么,有什么行使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8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 什么是任意撤销权含义是什么什么是行使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6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任意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