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咸政发23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施行。
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咸宁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中央、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工伤保险。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事务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每半年在本单位公示一次,接受监督。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拒不执行《条例》和本细则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该单位职工可通过职代会、工会或者自行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出质询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并可以将有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当年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率在统筹地区同行业中属于最低的用人单位,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提出奖励办法,报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奖励。
第六条工伤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按《条例》第六章执行。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暂实行县级统筹,待时机成熟过渡到市级统筹。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监督管理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湖北省关于社会保险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行业类别、行业费率的规定和本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本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一)一类风险较小的行业,市直行业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
(二)二类风险中等的行业,市直行业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
(三)三类风险较大的行业,市直行业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2%。
(四)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每两年调整一次费率。在基准行业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具体浮动办法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第九条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行业类别、行业费率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类别,并按照相应行业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三区实施安居工程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137人看过
-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失地困难农民纳入城市低保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28人看过
-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通道管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204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细则》的批复[失效]
369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996年房地产开发计划》的通知
107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90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咸宁市人民政府公路拆迁如何赔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1公路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
-
咸宁市建筑行为工伤保险工人缴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3每月向社保经办单位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金额,经社保经办单位核定后,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保经办单位缴纳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费由使用者支付,员工个人不支付。
-
咸宁市咸宁区一般的产假多久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8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法律规定:《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晚婚市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15天的已婚女性晚婚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配偶10天的护理假期的结婚假期、产假和护理假期视为上班、工资、奖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女职工所
-
咸宁市工伤计算方法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05工伤赔偿标准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医疗费赔偿金额包括诊疗费用、药品费用和住院服务费用,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确定。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依据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乘以人数和天数计算,再乘以70%。 3. 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 4.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计算,与器具数量成正比。
-
咸宁市关于机动车交通肇事认定原则的指导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1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需判断当事人是否有过违章行为;其次,需确定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最后,需评估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程度。根据这些依据,可以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