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认定债权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8:51:13 75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一、欠款方是否是债务人?

欠款方通常是债务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债务人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相对。债务人负有展行其合同债务的义务,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

债权人和债务人解释如下:

法律债权人是指在合同义务中享有一定约定权利的人,换句话说,债务人是债权人的相对人。权利义务平等。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债权关系中履行或者不履行一定的行为,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债权人的意图。债务是指外部债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是指外部单位或个人欠一方的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

三、按份之债连带之债怎么确定

1、按份之债:债权人或债务人为2人以上;债的标的是可分的。

债权人为2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为按份债权人。按份债权人只能就各自享有的一定份额请求或接受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无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超出其享受的债权份额的债务,也无权未经委托就代其他债权人受偿。

2、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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