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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 更多>

债权人免除权

  • 债权人免除权是什么权利?
    债权人免除权就是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一、免除债务具体有哪些法律性质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是免除只能向债务人或债务人的
    2023-06-28
    416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呢下列情况担保人不承担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担保到期。4、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5、合同变更引起债务加重。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内免责的有哪些?保证负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货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
    2023-06-25
    480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权是什么权利?
    债权人免除权就是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一、免除债务具体有哪些法律性质?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是免除只能向债务人或债务人
    2023-06-23
    38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是什么
    一、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是什么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免除债务具体有哪些法律性质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是
    2023-06-19
    139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权是什么权利?
    一、债权人免除权是什么权利债权人免除权就是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免除债务具体有哪些法律性质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是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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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权是哪些权利?
    一、债权人免除权是哪些权利债权人免除权就是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免除债务具体有哪些法律性质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是
    2023-06-16
    435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权是怎样的权利?
    一、债权人免除权是怎样的权利债权人免除权就是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免除债务具体有哪些法律性质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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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不予破产的情形
    债权人免除权
    一、法院不予破产的情形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二、宣告破产不需要还债吗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三、个人可以宣告破产吗此案不仅促成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并重获新生,也是最高法院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后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该案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鲜活的司法实践素材。但是此案只是个例,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遇到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还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该问题。个人无力偿还公司连带责任债务时候,但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不必偿还,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免除权利。1.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023-06-16
    394人看过
  • 免除债务应如何理解
    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债务具体有哪些法律性质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是免除只能向债务人或债务人的代理人作出,向第三人作出的免除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债权人一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就不得撤回。
    2023-06-13
    427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是什么
    一、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是什么1、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是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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