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委托合同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5:42:29 219 人看过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第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第三、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第四、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第五、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一、委托开发合同中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第一种情况,实际上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

二、委托人又叫什么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当事人;受托人是指基于委托合同,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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