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32:09 414 人看过

经2005年6月2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市、县(市)人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活动的组织、实施。

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活动的组织、实施。

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资监管、财政、房地、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土地市场情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内容应当包括该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用途、面积、地段以及供地时间等。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除依照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第八条在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一)非经营性用地;

(二)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出让的;

(三)房地产转让涉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以协议方式出让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

(一)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权属有争议的。

第十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用地申请表;

(二)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代码证及复印件;

(三)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十一条除按第十条规定应提交的资料外,有下列情形之…的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出让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新建项目用地,申请人应当提交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平面位置图、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补办出让手续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十二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二)现场勘查

(三)会审确定供地方案及出让金额;

(四)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公告。

第十三条用地单位或个人根据公布的出让计划向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告知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道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人用地依法不属于协议出让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对申请人用地不属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审查用地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予以受理的,加盖受理专用章并于20日内办结。

第十四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被受理的单位和个人的用地实施现场勘查,调查土地坐落、权属、面积、四邻、界址及用地现状。

第十五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审核确定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出让金,出让金按评估的宗地地价核定。评估宗地地价低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的,按最低价核定。

第十六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供地方案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新建项目的,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七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协议出让结果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使用权。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

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二十条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人和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出让合同变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或者协议出让结果的;

(二)确定出让底价时未经集体决策的;

(三)泄露出让底价的;

(四)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五)减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六)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而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反前款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常州市市区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市场大厅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第三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商业、金融、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各类经营性用地或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可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由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
    2023-04-22
    425人看过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登记
    l、申请人:转让方与受转让方2、申请时限:转让合同或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三十日内;3、受理提交资料:①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初始登记);③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④已办理变更手续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属证明;⑤转让合同和地产市场批准土地转让的审批文件;⑧其他有关资料。4、地籍调查同初始土地登记5、权属审核审核内容:①对申请人的审核;②对转让地块投资情况的审核,是否达到法定投资额;③对使用期限的审核;④对土地转让价格的审核;⑤对税费缴纳情况的审核,是否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等;⑥对土地用途的审核;⑦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权属转移的审核6、上报市局地籍处地籍处审核、报批、整宗地转让的,在原《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分割转让的,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在新《土地登记卡》上登记。缮制土地证书。
    2023-06-10
    211人看过
  • 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依用的原则。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2、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如何的1、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2、拍卖
    2023-04-06
    215人看过
  • 惠州惠城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023-05-28
    472人看过
  •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有哪些
    (1)提供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种经营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2)原计划,租赁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同转让,依法批准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合同转让,依法批准的;(4)转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更新,经审查批准的;(5)法律规定,可协商转让的其他情况。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如何确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出让底价的,
    2023-08-18
    99人看过
  • 转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说明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直辖市、市和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国有土地使
    2023-06-03
    211人看过
  •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9-28生效日期:2002-09-28发布部门:北京市国有土地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及固定资产投资程序的改革,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已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租赁,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土地出让申请申请人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
    2023-08-04
    387人看过
  • 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两部分。土地出让金具体是指:(一)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批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二)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三)原通过行政划拨得土地使用权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收益金具体是指:(一)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价款;(二)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
    2023-06-10
    370人看过
  • 营口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有偿出让、转让收入管理,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辖区内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须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收入,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征收管理,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代为收缴。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收入包括:(一)土地出让金各级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国内外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收取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时,由土地出让主管部门收取的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原通过行政划拨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
    2023-06-10
    93人看过
  •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1.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公告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4.已出让、租赁土地申请改变用地规划条件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5.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可以采用协议方式;6.在划拨供应的建设项目中,需要整体规划建设的配套项
    2023-04-19
    1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受国家保护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受国家保护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土地转让协议书合法吗如果是农村宅基地,那么可以签订买卖协议,有协议有证人,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交易协议。如果土地是农村承包土地,那么签订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依法自愿进行流转,可签订转包或转让合同,而转包后此块土地的收益应该
    2023-06-15
    172人看过
  • 长春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一、长春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办理长春土地使用证需要备好需要的资料到去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
    2023-05-24
    463人看过
  • 国有土地招标出让使用权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
    2023-06-07
    2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会具有司法效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2、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4、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5、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6、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转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
    2024-01-09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浅谈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问题○文/张枝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协议、招标、拍卖。因此,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方式之一,在实务操作和法律适用方面均具有其特殊性。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6月5日颁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协议出让的方式分别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四种: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在这四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挂牌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
    • 集体土地能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出让使用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关于集体土地能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出让使用权吗问题,根据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所以集体土地不能按本办法出让使用权。
    • 协议出让合同上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7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是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
    • 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拟将位于的一处拆迁安置地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地块概况甲方转让安置地座落于境内,世通考试中心北面旁边的安置小区内,编号为(见安置平面图),面积玖拾平方米。 2、转让期限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全部使用期限。 3、付款方式安置地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