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接受外商投资开设自营企业的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7:22:28 160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加速发展经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在本市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或接受外商投资开设自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的洽谈工作和审批程序,暂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开办合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要根据全市的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由上海市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上海市利用外资优先发展行业及重点项目计划》,作为对外洽谈的依据。第二条本市开办合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的有关洽谈、审批事项,由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市对外经贸委)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与市对外经贸委明确分工,互相配合,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了对利用外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仲裁,建立上海市利用外资联合办公会议制度。办公会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一位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市对外经贸委。第三条为开办合营企业所进行的业务洽谈,一般可分为探讨性洽谈和实质性洽谈两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上述市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规划,主动与外商或接受外商要求,就开办合营企业进行探讨性洽谈,同时进行对外商资信的调查工作。在探讨性洽谈的基础上,经过比较和选择,如中外双方均认为有开办合营企业的可能的,由中方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提出筹设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中外双方可以进行实质性洽谈,就生产经营方向、企业规模、投资总额、双方出资比例、技术转让、设备价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件进行洽商;同时应就场地、厂房、交通运输、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产品内外销比例、外汇平衡、资金筹措和偿还等问题,编制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双方认为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条件基本谈妥,可草签设立合营企业的合同,拟订合同企业的章程草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草签的合同和章程草案经审查同意后,中外双方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成立董事会,通过章程,并报请审批机构颁发设立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凭设立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合同和章程给予注册,发给营业执照。合营企业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不论是探讨性或是实质性洽谈,在每次洽谈后的二天内,洽谈单位应填写《洽谈情况表》,报送主管部门,抄送市对外经贸委集中信息,每周一次汇报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第四条开办合营企业的审批权限:(一)投资总额不超过五百万美元,不需要新建厂房,能源、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能自行安排落实,外汇收支能自行平衡的合营企业,不论生产性项目或非生产性项目,其项目建议书报市对外经贸委批准后,可授权主管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和有关文件,报请市对外经贸委颁发批准证书,并报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由区、县开办的这类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不超过二百万美元的,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和有关文件,可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请市对外经贸委颁发批准证书,并报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二)投资总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区、县举办的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二百万美元以上),不超过三千万美元的生产性项目,产品为国家急需,基本建设、能源、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能由本市自行安排落实,外汇收支能在本市综合平衡的合营企业,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草签的合同和章程草案,均应由主管局审查提出意见后,转报市对外经贸委,并抄报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由市对外经贸委会同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颁发批准证书,并报经贸部、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委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吉林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保护中外各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境内举办的合资、合作企业。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应设专人负责。第四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数额。合资、合作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数额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最迟在6个月内缴清。合资、合作合同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其余出资额,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缴清。第五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缴清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应将验资报告报原合同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验资未获
    2023-06-06
    436人看过
  •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商投资者能拿技术出资吗?
    在中外合营企业中,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出资的时候,有些外商投资者就跟办合伙企业一样,拿技术出资。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的资本是由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构成,两者之和为投资总额。具体来说,三者的区别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就没有相关规定。2、合营企业的借入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达不到投资总额需要的情况下,以合营企业名义借入的资金。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人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应依法保持适当比例关系。不过,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
    2023-04-30
    154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我们可以简单抽出两个词,合作和合资,这样一看理解两者的区别就简单多了,合作就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劣势所以要合作互补,而合资就是双方共同出钱了。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1、合资方式不同,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组织形式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资企业中有在
    2024-01-21
    281人看过
  • 市级管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
    项目名称市级管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项目编码设定依据《关于承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申报材料1、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受理步骤提供);2、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申请报告;3、合营企业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4、经合营企业董事会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5、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6、承包经营合同;7、原合营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8、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合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0、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2023-06-06
    223人看过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期出资的总期限
    根据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应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发给的出资证明书应当报送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
    2023-06-06
    316人看过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一)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方式包括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二)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三)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四)审批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创投企业资金应主要用于向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经批准,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领域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领域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二、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三、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四、审批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二、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期权、期货或者任何金融衍生工具,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外商投资企业所持股份及配送股份不在此列;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四、贷款进行投资;五、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六、提供贷款和担保;七
    2023-08-17
    194人看过
  • 商业部关于对外试办外商投资商业零售企业中外合营者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1992年9月15日,商外字〔1992〕第22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国函〔1992〕82号)精神,为做好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中外合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已经同意先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和五个经济特区各试办一至两个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暂不举办外商独资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为使这项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各试办城市的商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规划下,认真研究,提出方案,并抓紧组织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在试办期间,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由地方政府报国务院审批。二、国务院授权商业部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中外合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为做好这项工作,商业部已成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司),负责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中外合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
    2023-06-09
    47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一、对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更优惠的减免税待遇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2023-06-07
    189人看过
  • 吉林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条例
    发布部门:吉林省发布文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工会工作的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的法律地位,履行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及其工会组织。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工会的基层组织,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组建并开展工作。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均有依法参
    2023-06-12
    259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合同到期企业不再和员工续签合同,企业是否要支付员工补偿金。律师:是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您计发2002年5月12日之前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办法为:对于99年8月27日之前您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企业99年8月27日前12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对于在99年8月27日至2002年5月12日期间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2002年5月12月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
    2023-06-06
    300人看过
  • 【企业债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㈠长期债权投资的特征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投资对象可以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两类。长期债券投资是指企业购入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是指长期债权投资中除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债权投资,如企业将多余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性质的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主要特征有:1.期债权投资一般按约定的利率取得利息,得期收回本息。2.长期债权投资可以转让,但在债权债务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能要求债务单位提前偿还本息。3.长期债权投资与其他债权一样,存在一定的债权风险。㈡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如下原则确定: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其中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
    2023-06-09
    283人看过
  • 什么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含义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1)、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3)、是有限责任公司。(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性质从分类学的角度讲;中外合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业。(有些分歧)这种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相互融合,流动发生的经济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已经远离传统单一经济性质划分的模式;而
    2023-06-26
    330人看过
  • 外商投资项目(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批所需材料
    立项审批所需材料☆1、合资(合作)意向书;☆2、项目建议书;☆3、中方投资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的请示;☆4、中方投资者上级主管部门转报审批机构申请立项的请示;5、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发照机关盖章);6、中外方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7、中方投资者提供经营场地使用权的证明;8、外方投资者所在国的合法开业证明;☆9、外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0、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个人投资者需出具银行存款证明书);☆11、因项目设施配套所需涉及的市、区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书;☆12、因项目设立所需涉及的归口部门审核意见书。自区外经委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0日内,区政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决定抄送有关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审批所需材料☆1、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中、外投资者共同订立的企业合同、章程;☆3、中
    2023-06-06
    201人看过
  • 遵义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审批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三、办理材料[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2023-12-18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我国的经营活动中,如何缴纳外商投资企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此外,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或者虽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上述所得与这些机构、场所的经营没有实际联系的外国企业,征收20%的所得。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开始,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商投资有什么要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商的投资比例不得少于25%。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合资企业经营国际集装箱业务,如何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0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或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三)合资或者合营协议;(四)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完整齐备的上述材料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
    • 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属于中国的企业。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