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的传播手段使得品牌效应力度加大,而流动人口及消费习惯又成就了连锁形态,“特许加盟”已成为眼下时髦热门的投资项目。与此同时,违法乱纪分子急红的双眼也开始死盯着“特许加盟”不放。
比如:就拿成都的田先生来说,去年9月份他从某报上看到**生化技术公司诚邀加盟商广告,称其拥有从动物肝、肺、肠中提取肝素钠、软骨素的专利技术,3600元加盟,年利润可达20万元。虽然听着有点打颤,但经一番考察后,他还是先交了3600元加盟费,又于11月中旬寄了2600元原料购买费。可到了22日,该公司的办公电话、负责人的手机都打不通,田先生便有些着急,开始向当地有关部门调查这是不是骗局。与此同时,另外2位湖南、四川的加盟商也来报案,他们还直呼上当。诸如此些骗取加盟费后即“人间蒸发”的事情,也越来越屡见不鲜。
中化科城运营部经理解释说,“特许加盟”是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科学经营模式,它能为拥有资本却缺乏技术和经验的投资者提供绝好的创业商机;但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一定要多方咨询、谨慎考察,避免陷入虚假“特许加猛”的陷阱。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隐患,更大力度的规避风险:
第一,是虚假宣传。不少特许加盟授权方不停抛出“一日上手经营”、“一月收回成本”、“一年包赚百万”等诱人的口号,但这些口号往往只是仅仅能令你眩晕一阵的空头支票。特许加盟的成功与否,同市场状况、变化趋势、店面选址、经营水平及后续服务能力等都有很大关系,投资者必须经过细致入微的调研考察,再决定自己的投资去向。搭建一个成功的创业平台,是以战略的眼光挖掘市场空白,再将产品配合渠道、价格优化等运营手段相结合的结果。作为理性投资者,认真考察市场就不难发现,人们健康、环保的消费越来越高,相关产业也凸现了强大的生命力与市场空间,投资者不妨从这个角度深度思考决定创业选择。
第二,是合同陷阱。有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满口承诺回收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同时,这些标准又非常模糊。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心怀恶意的授权方完全可以“依标准”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干着急。所以,一方面投资者可以选择市场需求增长相对旺盛、含金量高的项目合作;另一方面,可以借助专业人事的力量对签署合约认真推敲。在这个商业化气息越来越浓厚的社会里,长久诚信的合作更是需要时间来验证,创业者最好找有真正技术实力的企业来合作。
第三,是圈钱陷阱,也最常见也最隐蔽的骗钱手段。有的特许经营授权方做几个样板店,再通过前期包装、造势就开始“圈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有些纯粹就是卖一套机器。不过这些“圈钱”厂商也不难识别,往往有以下几个特征:没有健全的运作体系;不能提供必要的持续培训系统、管理和物流系统;没有发展后劲等等。作为投资者,要选择强势品牌合作,详细了解授权方的资力背景等。
近日,有特许加盟经验的市民张先生,加盟了中化科城的环保建材项目。他选择的理由是:中化科城项目拥有规范化、专业化的市场运营机制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可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巨大的需求,真正为自己的投资带来看得见的回报。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成功运做平台,同时,作为投资方自己也很有成就感,此项事业不仅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还给大众带来健康的生活环境。他特意强调说:“虽然现在骗子多,但绝不能因为这个而错过发财机会。只要投资者在加盟前先查询这些特许加盟授权方的详尽资料,并实地考察,就能做到心中有数。”
归根结底,“天上不会掉馅饼,想发财的朋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承启文明希望,共筑华夏未来!中化科城忠心祝愿各位敢想敢做的朋友,马到成功!
记住,避免加盟投资陷阱的最好办法就是:“多方咨询,理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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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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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哪些属于加盟合同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应该属于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的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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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合同纠纷能退加盟费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1退加盟费,1.首先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2.其次、特许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