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消灭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9:11:10 176 人看过

以下属于要约消灭的原因: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有效期限经过;以及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原要约失效。

一、要约条款具有法律效应吗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如规定本要约有效期限为10天,或规定本要约于某年某月某日前答复有效),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合理期限包括三项内容: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所必需的时间。

二、怎样区分新要约

新要约是受约人在接到要约通知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某些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

此外,受要约人对要约拒绝后,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接受要约,也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才表示承诺的,不为承诺,而为新要约。

三、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受要约人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失去效力;2、要约人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要约时,要约失去效力;3、要约中明确的承诺期限已经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及时作出承诺的回复时,要约失去效力;4、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一些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留置权因什么原因而消灭
    一、留置权因什么原因而消灭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1.债权消灭。留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消灭是指债权已得到满足,留置权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反映了留置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从属性的主要特征。担保物权随主债的产生而产生,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债务人提供担保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认可,担保物的价值要相当于留置物的实际价值,以免造成债权人的经济损失。二、行使留置权需要什么条件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指留置权人于何情形下可行使留置权。大体有以下三个条件:1.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此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法定期限。未约定的,具体期限由债权人决定,但亦不能低于法定期限。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3.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三、实现留置权的方法实现留置权的方法有如下三种:1
    2023-08-31
    347人看过
  • 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原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为合同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因一种原因而引起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4-11
    308人看过
  • 什么原因造成合同消灭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民法典规定贷款逾期多少天会终止合同贷款逾期不还的,无论逾期多久合同都不会终止,贷款逾期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租赁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2023-03-30
    60人看过
  • 合同消灭原因包括哪些?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合同如何才能生效?合同符合以下要件就可以生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违约金
    2023-02-07
    316人看过
  • 合同消灭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一、合同消灭的法定原因有哪些1、合同消灭的法定原因有:履行、抵销、提存、免除、解除等。合同消灭是指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事由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消灭后,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保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1、保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原合同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解除也应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达到解除合同的效果,必须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合同的解除大多数是当事人基于双方协议而解除。2、保管合同变更或解除
    2023-04-20
    52人看过
  • 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债的消灭方式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债的消灭/债的终止,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既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与债的移转是不同的。债的消灭,是指债客观上不复存在,它无须再履行或已无法再履行。而债的移转,它所变更的只是债权或债务的主体,原有债权和债务并没有消灭,它仍须履行,也可能履行。所以,债的移转所产生的后果并非债的消灭。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1、债因清偿而消灭。所谓清偿,指的就是履行债务。债的清偿,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实现,设立债的目的已经达到;当事人设立债的目的既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在实践中,清偿是债消灭最为主要的原因。2、债因抵销而消灭。所谓抵销,是指同类已届履行期限的对待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而同时消灭。用抵销方法消灭债的关系的条件:①必须是对待债务。所谓对待债务,是指债的双方互为债务人,双方互负义务,即一方的权利就是他方的义务,他方的权利亦即一方的义务。②
    2023-02-20
    495人看过
  • 哪些原因会使留置权消灭以及消失的原则
    一、哪些原因会使留置权消灭会使留置权消灭的原因,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可以因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比如留置物的灭失、混同、留置权的抛弃等;也可以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比如主债权的消灭,担保物权的实现等。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有其自己的特殊消灭原因,即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和债务人就留置物所担保的债务提供了相当的担保。二、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
    2023-05-23
    178人看过
  •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一、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债的转移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裁决等,而债的消灭可能是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债务归于一人,债务已经抵销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有哪些呢可以互相充抵。一、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2、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二、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
    2024-01-04
    436人看过
  • 2024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怎么规定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怎么规定留置权作为一种物权,其消灭的原因是多样的:可因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如因留置标的物的灭失、被征收等原因而消灭;也可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如因被担保债权的消灭、留置权的行使以及留置权被抛弃等原因而消灭。此外,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还具有特殊的消灭原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这些特殊的消灭原因是:(一)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合法占有。留置权人的这种占有应当为持续不间断的占有,否则留置权就会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需注意的是,若留置权人非依自己的意愿暂时丧失对留置财产占有的,留置权消灭;但这种消灭并不是终局性的消灭,留置权人可以依占有的返还原物之诉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留置物而重新获得留置权。(二)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功能主要是通过留置权人留置
    2024-03-30
    257人看过
  • 间接代理关系消灭的特别原因
    (1)委托人的自动介入。受托人作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此时代理关系消灭。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2)委托人行使介入权或者第三人行使选择权。间接代理制度中,第三人在与受托人订立合同的当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一旦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一旦委托人选择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代理关系消灭。但此时应注意,如果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代理关系例外不消灭;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的,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一旦选择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代理关系也消灭。
    2023-06-08
    243人看过
  • 消灭撤销权的原因和相关责任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的法律后果: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法律效力是撤销权消灭;合同具有绝对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样的理由要求撤销合同,但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合同发生可撤销的事由之后,撤销权并不是一直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
    2023-07-03
    308人看过
  • 债消灭的内容及其原因是什么
    一、债的消灭的概念1、概念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2、债的消灭原因有三类:(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如免除、解除;(2)基于债的目的,如不能履行、清偿;(3)基于法律的规定。二、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均为合同消灭的原因三、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1、法定抵销要件:(1)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2、抵销的方法:需要向债权人做抵销的意思表示(不以被抵销一方的同意为必要),抵销权人主张抵销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该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3、抵销的效力:双方互互债务消灭,抵销具有溯及力四、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
    2023-06-01
    466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一、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如下:1.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3.船舶灭失。前款第1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二、船舶优先权的案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海事优先权诉讼以当事船舶被扣押为必要条件,至少是在诉讼结束前船舶被扣押。至于起诉前或起诉时是否扣押,可以在所不问。普通海事诉讼虽然也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但普通海事诉讼不以船舶扣押为必要条件。如果在诉讼结束前船舶一直未被扣押的,即使是船舶优先权人提起诉讼,也只能属于普通海事诉讼,不能将船舶所有人作为债的担保人列为被告。2.船舶优先权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对被扣押的船舶行使优先权,即在船舶价款分配中优先受偿。而普通海事诉讼不具有这样的目的。3.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对船舶不具有立即执行的效力。该判决生效后,债权人虽然可以对海事赔偿的责任人的财产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对船
    2023-08-12
    284人看过
  • 债务消灭的原因:配偶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配偶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债的消灭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1、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2、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3、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4、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债的关系多种多閪,各种具体的债各有其消灭的独特原因,又有其消灭的共同原因。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清偿、抵销、提存、双方协议、免除债务、解除合同、合同更新、混同等。债务人死亡有保险赔偿可以要求偿还债务吗?1、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赔偿款,不属于个人遗产,它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借款属于借款人的个人之用,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不能以死亡权款来偿还债务。2、死亡者如果有个人财产被继承,继承者则有义务从继承的财产份额中来还款身故受益来权大于遗产继承权,所以,身故保险金是到法定受益人的。但是,作为
    2023-07-19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消灭要约消灭要约原因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5
      要约消灭的原因有: 1、要约人撤销要约; 2、要约附期限,受要约人超过期限没有承诺; 3、要约被拒绝; 4、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消灭。 5、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合同什么原因消灭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
    • 2、债的消灭原因有三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如免除、解除;(2)基于债的目的,如不能履行、清偿;(3)基于法律的规定。二、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均为合同消灭的原因
    • 导致公民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导致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
      所有权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已经取得的权利也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而失去,导致公民丧失所有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所有物灭失:这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所有物在生产中被消耗、在生活中被消费、在自然灾害中灭失时,该物的所有权即不复存在,所有人即丧失所有权。例如煤炭燃烧即是生产中的消耗,房屋倒塌、泥石流摧毁建筑、汽车等都会发生所有权的消灭、所有权的丧失,这在法学上称之为所有权的绝对消灭。(2)所有人死亡
    • 什么原因让合同消灭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