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所需材料包括七项内容,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工伤发生当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以及若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需提供的《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工伤死亡赔偿所需材料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需由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
6.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7.若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还需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流 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或者用人单位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应当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将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工伤死亡赔偿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若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还需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将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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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是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赔偿类别: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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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导致死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7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8、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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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因工作导致工伤死亡哪些赔偿项目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9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5〕71号)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5〕7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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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导致死亡该赔偿哪些赔偿金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3(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