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必须是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死亡,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要求如下:
(一)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三)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四)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五)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为体现人道主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l)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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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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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债务人放弃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抗辩权,如何救济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抗辩权的定义: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那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果债务人放弃这一权利,那么保证人仍有这一权利。比如合同一方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而要求另一方履行付款义务,此时债务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次债务人的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其保证人仍对债权人有抗辩权。如: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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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应该如何做?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8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影响债权的实现,可不可以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置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逾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权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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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人如何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8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救济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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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放弃债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31法律上可以处理债权人放弃债权: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