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的权利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8:41:44 500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知,抗辩权是一种阻碍请求权实现的权利,客观是存在请求权,但是为了阻碍这项权利的实现,以法定事由来主张抗辩权,抗辩权分为一时的抗辩权和永久的抗辩权、

一、抗辩与抗辩权的概念

抗辩是指在诉讼中或者诉讼外,一方当事人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防御性主张或者行为。抗辩有实体上的抗辩和程序上的抗辩之分。实体上的抗辩又分为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或曰阻止抗辩)。其中事实抗辩的作用在于阻却违法,抗辩事由的存在导致债不发生或者消灭,因此事实抗辩要么是权利障碍抗辩,要么是权利消灭抗辩。而权利抗辩则与抗辩权互为表里。

1、将抗辩权定义为权利的对抗权。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拒绝请求权人行使其请求权的对抗权”。[11]佟柔先生也认为,抗辩权是指对抗相对人行使请求权或者其他权利的一种权利。[12]这种定义将抗辩权对抗的对象规定为相对人所行使的权利,至于相对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一般来讲,这里所指的请求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主要是形成权。[13]

2、将抗辩权定义为请求权的对抗权。梅仲协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14]郑玉波先生亦认为,抗辩权乃对抗请求权之权利。[15]张俊浩、江平、李功国等学者也认为,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即将抗辩权的适用范围着眼于请求权。[16][17][18]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编撰的《法律辞典》,也是持这一观点,将抗辩权定义为:“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阻止其效力的民事权利。”[19]这种定义将抗辩权的对抗范围限于请求权。

3、将抗辩权定义为债权请求权的对抗权。周振想先生主编的《法学大辞典》将抗辩权定义为“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20条第2款也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二、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

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是永久性的,它的行使只是暂时阻止了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

3.不安抗辩权

三、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的抗辩权的规定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为了保障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德国、意大利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都规定了债权人的变化不影响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以保证债务人不会因为权利的转让致使使应当行使的权利无法行使。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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