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03:34 315 人看过

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的补救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履行期限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再补充协议中约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交付的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买受人和出卖人都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是必须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内,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

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的双方可以怎么办?

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的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后的任何时间协商约定的时间,签订补充协议,并在期限内履行义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时间的,买卖双方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双方未约定时间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转让或者交付房屋时支付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买卖房屋合同毁约了怎么办?
    (一)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买方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卖方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家不支付价款,卖方就有权要求买方继续支付价款。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违约方仍然要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但有下列情况的则不适用继续履行:(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二)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将不履行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
    2023-06-25
    30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定金条款怎么样约定
    一、房屋买卖定金条款怎么样约定房屋买卖定金条款应由买卖双方协商约定。定金条款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一并明确定金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要怎么样确定1、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通常以该标准为赔偿金。2、没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
    2024-01-25
    480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约定的违约金
    1、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通常以该标准为赔偿金。2、没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租金标准确定。一、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算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违约金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当初的合同约定来进行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
    2023-03-07
    252人看过
  • 无效房屋买卖限时合同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几种:(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于无效合同。(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无效。(三)、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欺诈为目的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五)、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2023-03-05
    280人看过
  • 买卖房屋卖方合同书中怎么约定违约金
    一、买卖房屋卖方合同书中怎么约定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房屋买卖可以委托代理代办吗房屋买卖是可以委托别人进行代办的,但是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中央产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不满足规定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需要提前沟通情况
    2023-05-06
    120人看过
  • 买卖房屋违约金赔偿标准,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一、买卖房屋违约金赔偿标准,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1.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如签约后拒绝出售或购买房屋,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2.关于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数额,而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3.然而,这个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这一规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同时也对违约金数额进行了合理限制,以防止过高的违约金对违约方造成不公平的负担。二、房屋买卖中违约情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常见的违约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不能履行:指由于客观原因或法律禁止,债务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已经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房屋在订立合同后毁损灭失,就构成了不能履行。2.延迟履行:指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合同义务。这包括债务人能够履行但故意拖延履行的情况。延迟履行可能会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失,因此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2024-03-01
    287人看过
  • 房价涨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解决
    房价上涨,房屋买卖违约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其行为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一、根本违约是什么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将导致合同相对方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方的严重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还不能称之为根本违约,只有当其迟延履行行为致使相对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将之称为根本违约。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二手房违约合同要如何去赔偿损失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2、赔偿的范围包括:
    2023-02-04
    96人看过
  • 房屋买卖要怎样判定违约
    一、房屋买卖要怎样判定违约买卖房屋时违反合同义务即算违约。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
    2023-07-05
    480人看过
  • 买期房怎么约定房屋的交付
    一、买期房怎么约定房屋的交付1、买期房约定房屋的交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交房,交付的房屋应当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4-20
    343人看过
  • 揭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无效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损害公共利益的条款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的坐落位置;(2)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3)房屋是现
    2023-07-07
    434人看过
  •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怎么约定定金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为担保双方履行签订购房合同的业务,乙方需在该认购书签字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如约定期限届满,乙方反悔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定金将不会返还。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品房认购书与定金的关系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这一行为的预先确认,以及对于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预先及初步拟定。为什么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总是出现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步骤,而在其他种类的买卖合同中则鲜有要求先
    2023-07-25
    57人看过
  • 房屋买卖买家违约拿不出钱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买家违约拿不出钱怎么办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则对方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违约方发出继续履行的催告函。以房屋买卖为例,若买方已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而卖方却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此时买方便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即卖方尽快履行其交付房屋的合同义务;反之,若卖方已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但买方却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那么卖方也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在此过程中,无论哪一方违约,都不会影响其仍需承担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然而,以下几种情形并不适用于继续履行的方式:(1)因法律原因或实际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履行;(2)债务的标的物不适合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并未提出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2024-03-28
    386人看过
  • 买卖房屋怎么才算违约
    买卖房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算违约: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买卖房屋合同违约金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
    2023-08-02
    435人看过
  •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怎么买卖?
    房屋产权到期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但需要交纳一定标准的土地使用费,但如果涉及到土地开发利用的,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并按照拆迁补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1、房子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然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同时支付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房屋产权可得以延续。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将消失,但需对房屋户主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但土地管理局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进行回收,该土地使用权将被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该土地上的房产,政府应根据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房屋产权到期要怎么处理房屋产权到期一般会自动续期。一般情况下,70年产权到期后,是会自
    2023-08-17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协议可以约定过期期限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1.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2.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要求对方履行,由于你们未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不履行,你可选择以诉讼法院的方
    •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4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①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②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④因双方恶意
    • 买方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2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应当向卖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卖方也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
    •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时间约定不明,或约定二手房买卖期限未约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7
      以下是产权纠纷怎么处理的查询1、交付纠纷。主要是指房屋过户登记的纠纷和房款交付的纠纷,在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时间,但由于有的合同对房屋和房款交付的先后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一方要求对方先交付房屋和房屋产权证,而另一方要求先付清房款。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而发生纠纷。2、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纠纷。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在房屋买卖中双方往往对如何履行交款和交
    • 无房产证买卖房屋交定金有没有期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3
      房屋买卖定金是有期限的,定金期限一般是指诉讼时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定金罚则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出现纠纷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