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21:46:43 463 人看过

一、什么是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题

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有: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债权人会议由什么人员组成

债权人会议的人员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组成。

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2)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但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3)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行使优先权但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

(4)已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2)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

(3)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三、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吗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只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才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并且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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