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受伤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过轻或者过重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自治区、直辖市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一年后,认为残疾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
此外,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强调:
(1)什么是劳动能力的复审和评估
劳动能力复审和评估是指经过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评估的与工作有关的工人。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间后,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单位或机构认为残疾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的复审和鉴定
(2)为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一年进行劳动能力复审和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规定这一点,主要是因为根据当时受伤工人的伤残情况进行劳动能力评估,通过医疗康复,受伤工人的伤残可能会减少或进一步恶化。提供一年的观察期可以防止当事人过于频繁地提出复审和鉴定,干扰正常的鉴定工作
(3)谁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审和鉴定
受伤工人或其直系亲属
工伤职工单位
处理机构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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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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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处理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6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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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后的争议该怎样解决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5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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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能否解决劳动纠纷?澳门在线咨询 2025-01-1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派代表参加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承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预防和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等工作。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因此,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工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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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劳动纠纷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291. 遭遇劳动纠纷时,可以向劳动局反映实际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审查,如符合规定,责令企业改正并可进行处罚等。这样能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未签订合同、不购买社保等情况看似平常,但实际上是违法行为。 3. 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这样,当事人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时间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在起诉的过程中,建议保留与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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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能否以其劳动能力鉴定为准解决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但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